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外語學習,提高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增強專業技術人員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中的競爭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1998年7月人事部發布了《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的通知》,決定自1999年開始,實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通知規定,凡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專業技術人員需具備一定外語水平的,在晉升專業技術職務時應參加相應級別的職稱外語統一考試。
職稱外語統一考試由人事部統籌規劃、指導并確定合格標準。考試考務工作的組織與實施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每年舉行一次,時間一般安排在4月中旬,一般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立考點。
浙江省人事廳關于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專〔2007〕80號)規定:
一、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應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相應等級考試。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統一參加A級考試,申報副高級(含不分正、副高級別的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參加B級考試,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參加C級考試。
二、凡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的人員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發放成績通知書。其中:對達到全國通用標準分數線的,在申報對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時有效;對達到省定標準分數線的,在兩年內申報對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時有效。
職稱外語統一考試的語種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其中,英語劃分為綜合、理工、衛生3個專業類別(原財經類的內容合并到綜合類中),其他語種不分專業類別。